如果你所处的行业是快消品、零售类(食品)、3C类产品,当然也需要。
在三节课新媒体运营P2 系列课程中的企业新媒体章节里,讲师龙共火火清晰地界定了企业做新媒体的目的:

摘自三节课新媒体运营P2 系列课程第二章节
企业做新媒体一般有三种目的,媒体品牌,产品服务和商品售卖。他在《停更双微一抖?背后的 12 条冷静思考》里提到:
媒体品牌为目的的公众号,因为本身就是传播为核心目的,受打开率下滑的影响较大。事实上以产品和销售为目的企业,正迎来最好的时代。产品为目的,因为小程序的加持,依然大把红利,比如小年糕,糖豆广场舞等。销售为目的,比如在微信生态中的拼多多,云集微店等。
因此,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开设双微,而在于多数企业都没想清楚自己做新媒体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目的决定了新媒体品牌的定位。而定位势必需要符合上述三者中的一者。
著名的诺贝尔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在对当今经济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时也指出:“随着信息的发展,有价值的不是信息,而是注意力。”这种观点被IT业和管理界形象地描述为“注意力经济”(the economy of attention)。
进一步讲,注意力经济是指企业最大限度地吸引用户或消费者的注意力,通过培养潜在的消费群体,以期获得最大商业利益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模式。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相对于无限的信息来说是稀缺的。
如何吸引用户的注意力,并促使用户与传播者产生情感共鸣,将会形成巨大的经济影响力,并能够促使用户对品牌产生忠诚度。
显然,新媒体是性价比最高的吸引用户注意力的渠道,不好好的利用起新媒体打造自己的品牌优势,难道还要在电视上投广告夺取用户注意刷存在感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