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招股说明书显示,小米优先股股东与小米签订有相关协议,需要公司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如若未能成功上市,自该日起除F轮优先股股东外的其他优先股股东或多数F轮优先股股东均有权要求公司赎回其持有的优先股,赎回价格按照投资成本加8%的复利加已提尚未支付的股息或者赎回时市场公允价值孰高原则确认。
上市如箭在弦上,但是从准备上市到最终敲响上市的锣声,小米经历了不断调整估值的过程。
2017年6月,港交所就IPO新政征求意见,对于同股不同权公司以及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敞开怀抱,该政策于今年4月30日正式实施,小米成为第一家申请上市的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
与此同时,证监会也在积极开展创新企业CDR试点,以吸引已上市的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的红筹企业以及未在境外上市、营收不低于30亿元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的新经济公司。小米同样被列入发行CDR的名单中,并递交了CDR发行申请。
按照当时的计划,小米将同时在港股上市并发行CDR,发行CDR对应的基础股份占CDR和港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7%,计划通过CDR融资约50亿美元。当时有市场人士称,小米估值在700亿美元~1000亿美元之间。
6月19日,本应该是证监会审核小米发行CDR的日子,没想到剧情突然改写,小米当日在官方微博宣称,暂停CDR,先行在港股上市。这一消息引起业内哗然。
根据《财新》报道,由于证监会对内地发行CDR再港股公开交易有担忧,决定延迟至港股交易后主要也是出于保护CDR的需求。
在此之前,被视为新经济公司的工业富联在经历了上市三个涨停后打开涨停板,上市后第五日触及跌停,这或许也加重了证监会对于CDR发行的担忧。
此后小米开始专心准备港股上市,然而在引入基石投资者时呈现了中资热、外资冷的现象。从公布的小米基石投资人来看,中投中财、中国移动、顺丰控股、高通、招商局集团、保利集团、国开金融等认购了5.48亿美元,无一外资投资机构。同时受到CDR暂停影响,小米估值区间进一步调整为550亿美元~700亿美元。
方正证券(香港)渠道发展部董事林子俊分析称,由于外资投资机构相对保守,认为当时小米550亿美元~700亿美元估值偏贵,参与积极性不高。部分外资投资人对于小米按照互联网公司定价的模式似乎并不认同。
实际上,此前小米收到了证监会关于其CDR申请反馈意见,总共84个问题,其中就包括对于小米公司作为互联网公司定位的质疑。
一般来说,互联网公司由于具备网络效应,投资者愿意给予较高的市盈率,而硬件公司相对来说没有这样的增长效应,因此虽然现金流不错,但是投资者给予的市盈率并不高,苹果的市盈率倍数目前仅为17倍。两个行业之间市盈率差异最终导致估值差距甚远。
为了表明小米的互联网定位,雷军在最近的一次发布会上表示,小米硬件的综合净利润率永远不会超过5%,如有超出的部分,将全部返还给用户。
在接近小米的人士看来,小米是新物种,与传统硬件公司有本质差别。“小米是披着硬件外衣的互联网公司,目前绝大部分利润来自于互联网服务,包括分发服务、音乐、视频、游戏、电商以及潜在的金融服务,这是小米真正独立的驱动力。而小米这些智能硬件,则是它获客的渠道,每个经济单位的产出是正的,业务是赚钱的,等于获取用户的成本是负数。”全明星基金投资合伙人季卫东表示。
高榕资本合伙人岳斌回忆道,过去手机公司只专做手机硬件,其他的软件全部交由合作方,而小米成立的当时,手机行业发展巨大变革,软硬件结合成为新的趋势,靠增值服务赚钱成为手机厂商新的盈利方式。
作为互联网老兵以及手机行业新手,雷军表示要以互联网思维改造手机行业。“羊毛出在猪身上”的互联网公司盈利模式也被雷军借用了过来,不同于华为、OPPO、vivo等传统手机厂商采用品牌定价的方式,小米手机提倡高性价比,以此为入口,获得广泛用户以及后续增值服务收入。
但是二级市场投资人似乎并不买账,他们更认报表中的数字。过去三年小米手机业务收入分别为537.15亿元、487.64亿元、805.63亿元,分别占总营收的比例为80.4%、71.3%以及70.3%,而过去三年小米互联网服务的收入分别为32.39亿元、65.37亿元、98.96亿元,占总营收的比例分别为4.86%、9.57%、8.65%。从收入的角度来说,小米更多收入来自于智能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