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两家企业达成战略合作,那么双方可以用合同的形式,在法律框架下来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但是一旦多方协同,这已经不是仅仅依靠法律和约定可以明确的,需要一个真正量身定做的全新游戏规则。问题是,谁来制定这个游戏规则?
相对于零售行业,其实物流行业的协同更为明显。即使在传统的物流链条中,运送的距离越长,运送的标的货物越复杂,越需要多兵种的协同,正因此,在物流中才会有多式联运这个词。但是传统链条中的协同,更多是线性关系,就像接力棒一样。
而新物流所需要的协同,更多的可能是网络状或者是圈层状的,就像太阳系的模样。这个太阳是谁,前面说过,就是用户,消费者。
所以,笔者以为,真正的新物流时代,真正有权力制定协同游戏规则的人,应该是离消费者最近的那个角色。
张勇在演讲中指出,这些年在阿里的推动下,很多物流的节点环节都已经数字化,但是用户末端的数字化才刚刚开始。值得注意的是,末端的数字化,目前是在新零售和新物流的两种力量的结合中共同推动,这一进程或许随着新物流的提出会加快。因此,未来能够真正定义末端的物种,或许也不是今天已有的形态,或许会是一个新物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