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刘强东摆脱性侵危机的两种方式

2018-09-14 08:21:53秋军

  回到正题。既然刘错失了黄金自我救赎期,没能与做局者达成封口协议,还有一个挽救危机的办法,就是找中间人去谈和解,撤案!这个方法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是绝对值得一试。

  在此我以20多年前我在波士顿亲身经历的一个案子为例来略加说明。

  刘案事发后,我看到一些在美国的华人律师说,刘案不可能撤案,根据我自身的经历,这是可能的,并非绝无可能,要知道任何事情皆有可能。

  20多年前在波士顿,因为一些琐事与一起租房的一个女子发生争执,该女子说要报警,我说你报警吧,我做了什么值得你报警呢?结果此话激怒了她,她拨打了911,房东见情况不妙,按下了电话,殊不知房东这是犯了一个大的错误。在有人拨打911时,是绝对不能干预的,否则警察局会认为这边出了重大的刑事案件。

谈谈刘强东摆脱性侵危机的两种方式

  在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里,三辆闪烁着警灯的警车就停在了楼下,一下子冲上来八个彪形大汉的警察。警察很快了解到没有生命的威胁,只是双方的争执,但是没有料到的是该女子向警察说我打了她。这事情来得如此突如其来,并无任何心理准备。

  警察听说后,要把我带往警察局,我申诉说根本无此事。但是非常无奈的是,这已经进入了程序,警察是按程序来操作了。警察说,我们也不知道,也无从查证,这不关他们的事,但是如果她指控你殴打了她,我们必须带你去警察局,明天由法官来解决。

  对此的任何解释、申诉、不服、反抗都是多余而苍白的。于是被带到警察局,正面和侧面的照相,然后关进了拘留所。拘留所只有一个马桶和床铺,四面透风,再无任何东西。

  想必东哥关进的拘留所也是此等装备,不过与东哥不同的是,没有穿囚服,可想而知东哥穿了囚服的情况还是要严重一些。

谈谈刘强东摆脱性侵危机的两种方式

  好不容易熬过了拘留所的慢慢长夜,夜里连一床毯子都没有。第二天被带上法庭。法官问我有无律师,我说没有,法官说如果没有律师,可以为我指定一个律师,并且是免费的。我说好吧,我接受指定的律师。于是法官为我指定了一个律师。我的律师是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的一个小伙子,可能找这种义务的工作以积累经验,这种案子对于律师来说实在是小得不能再小的案子,一般稍有名气的律师不会接这种案子,捞不到什么油水。

  律师有了,然后法官宣布了释放我的禁制令,禁制令有许多条,首先我得从那个公寓里搬走,必须得保持和原告200码的距离,不得给原告打电话,不得携带枪支刀械、不得喝酒、离开波士顿要告知警察局、等待,一系列的等等。然后,我被释放了!

  在东哥这个案子里,许多人认为释放了就是没事了,其实远远不是,只是法官视案情的轻重,让你回家呆着,免得浪费社会的巨大的资源,等候发落而已。等候检方检控你的程序而已。而我被告知,如果我违反了禁制令的任何一条,将会被重新逮捕并遭重罚。我的护照并没有被警察局或法院没收,说明并没有限制出境。

谈谈刘强东摆脱性侵危机的两种方式

  据说东哥被限制出境,则肯定意味着护照被没收。  

  我问律师,这案子有多严重。他说可能没事,也可能很严重。我告诉律师,所谓的打人一事完全是虚构的,根本无此事。律师说问题就在于取证是很困难的,因为只有我们两人在场,并无证人。我无法证明没有打,她也无法证明打了。那么法官将案子交给陪审团去断案时,极有可能出现不利于我的情况。

  更何况检察官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检察官检控的案件越多,他/她的每年的业绩会越好,业绩越好,向上爬的机会越大。所以检察官会把你往死里整。想想搞特朗普的特别检察官穆勒也是如此,莫须有的都会拿出来,对总统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鼠辈呢?

谈谈刘强东摆脱性侵危机的两种方式

  先简单介绍一下陪审团。在英美法系里,决定你是否有罪的并不是法官,而是陪审团。这种小案子的陪审团一般由6-12人组成,其成员来自社会的普通公民,无论是二傻子还是社会的精英人士都有机会成为陪审团成员,每个被归化为美国公民的移民都有机会被挑选成为陪审团的成员。陪审团的成员大多数甚至可能都是法盲,没有关系,法官会引导他们在法律的范畴内判案,一旦偏离了方向,法官有权纠正,会告诉适用的条款,法官就是担保陪审团不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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