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不必要的复杂性
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这份文档中记载的设计原理。第一个,非常简单:避免不必要的复杂性。好像很简单吧。我用一个例子来说明。
假设我使用HTML 4.01规范,我打开文档,输入doctype。这里有人记得HTML 4.01的doctype吗?好,没有,我猜没有。除非……我的意思是说,你是傻冒。现场恐怕真有人背过,这就是HTML 4.01的doc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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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HTML 4.01//EN”
“http://www.w3.org/TR/html4/strict.dtd”>
我不记这个两行代码,不然还要记事本、要Google、要模板有什么用呢?
要是我使用XHTML 1.0呢,这个规范我都已经用了10年了。有谁记得住这个doctype吗?没错,它的长度跟HTML 4.01的差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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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Strict//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strict.dtd”>
是不是,基本上相同。它要告诉浏览器的是:这个文档是XHTML 1.0的文档。那么在HTML 5中,省掉不必要的复杂性,doctype就简化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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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YPE html>
仅此而已。好了,就连我也能过目不忘了。我用不着把这几个字符记在记事本里了。我得说,在我第一次看到这个doctype的时候——我当然以为这是一个HTML文档的doctype——被它吓了一跳:“是不是还少一个数字5啊?”我心里想:“这个doctype想告诉浏览器什么呢?就说这个文档是HTML吗?难道这是有史以来唯一一个HTML版本吗,这件事我得首先搞清楚,HTML今后永远不会再有新版本了吗?”好一副唯我独尊的架式!我错了,因为这个doctype并没有这个意思。为此,必须先搞清楚为什么文档一开头就要写doctype。它不是写给浏览器看的。Doctype是写给验证器看的。也就是说,我之所以要在文档一开头写那行XHTML 1.0的doctype,是为了告诉验证器,让验证器按照该doctype来验证我的文档。
浏览器反倒无所谓了。假设我写的是HTML 3.2文档,文档开头写的是HTML 3.2的doctype。而在文档中某个地方,我使用了HTML 4.01中才出现的一个元素。浏览器会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它会因为这个元素出现在比doctype声明的HTML版本更晚的规范中,就不解释呈现该元素吗?不会,当然不会!它照样会解释呈现该元素,别忘了伯斯塔尔法则,别忘了健壮性。浏览器在接收的时候必须要开放。因此,它不会检查任何格式类型,而验证器会,验证器才关心格式类型。这才是存在doctype的真正原因。
而按照HTML5的另一个设计原理,它必须向前向后兼容,兼容未来的HTML版本——不管是HTML6、HTML7,还是其他什么——都要与当前的HTML版本,HTML5,兼容。因此,把一个版本号放在doctype里面没有多大的意义,即使对验器证也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