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7日音讯,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韵达股份)8月26日晚间发布关于子公司之间供给担保的布告(以下简称布告)。
布告称,上海韵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网络科技)系韵达股份部属全资公司,依据运营发展需要,其现已向银行请求不超越2.67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授信额度,详细金额、利率、期限以终究签定合同为准。为确保韵达网络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事务的顺利开展,韵达网络科技部属全资子公司拟为韵达网络科技在银行的借款事项供给担保。

布告显现,韵达网络科技全资子公司天津天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诚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吐鲁番韵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详细担保主体以两边终究签定的协议为准)拟以对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韵达供应链办理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韵达网络科技的银行借款供给质押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触及的担保主体与被担保主体均为公司兼并报表规模内的全资法人主体,现已实行子公司内部抉择程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同意。

担保方法为担保人(韵达网络科技部属全资子公司)将所具有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为债款人(韵达网络科技)全面、及时实行其与质权人之间主合同项下债款供给担保。担保金额算计不超越2.67亿元人民币。担保规模包含主债款及由此发生的利息(利息包含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危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定或实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质权人完成担保权力和债款所发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371,083.63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355,858.7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份额为24.75%,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款对应的担保余额、触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定败诉而应承当的担保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