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消息,记者从三家律师事务所网站获悉,他们将会就京东是否违反了证券法规进行调查。其中的两家,罗森(Rosen)和夏尔(Schall)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声明。声明中说,京东为刘强东辩解的声明可能会误导了投资者,导致他们遭受财务损失。另外一家,波美兰兹律师事务所(Pomerantz LLP)表示,他们正在调查京东还是否涉嫌证券欺诈或者其他非法商业行为。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自京东股价自事发后就持续下跌。9月4日,美股开盘京东下跌5.97%,9月5日股价再次下挫10.64%,创史上最大单日跌幅,两日市值蒸发500亿元。9月6日反弹后9月7日继续下跌。
至此,京东股价从8月31日的31.30美元下跌至9月7日26.95美元,总市值从3100亿元跌至2668亿元,4天交易日市值蒸发430亿元。9月4日晚间,花旗集团将京东纳入“负面催化观察名单”中。
值得注意的是,京东下挫期间,中概股也受到影响。Wind数据显示,阿里巴巴4个交易日下跌7%,市值缩水超2200亿元。此外,爱奇艺、携程、好未来等多只个股市值缩水超50亿元。
董登新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资本市场投机是无处不在,投资者会运用敏感信息来操纵股价投机获利,京东股价此刻下跌属于资本市场常见现象,也不代表资本市场就一定看空京东。
从业绩上看,截至2018年第二季度,京东已实现连续九个季度盈利。净收入为1223亿元人民币(约185亿美元),同比增长31.2%。 2018年第二季度净商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9.4%,净服务收入同比增长51.0%。
然而,二季度来,自持续运营业务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为人民币22.125亿元(约合3.344亿美元),较去年同期的净亏损人民币2.870亿元亏损幅度有所扩大。不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京东第二季度来自持续运营业务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81亿元,去年同期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765亿元,同比下滑51%。
一个事实是,刘强东所涉性侵案在调查期间,将导致京东股价的走向变的异常复杂。
京东缺乏强势团队,刘强东绝对控制权乃公司死穴
9月4日,刘强东高调参加了京东集团和如意控股的战略合作协议。此举似乎证实事件并未影响到京东日常运营。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此举恰好证明:京东不可一日无“东”。
根据Wind信息显示,目前京东股东中持股比例超过10%的有三家,其中腾讯控制的黄河投资持股占比18%,刘强东持股15.5%,沃尔玛有10.1%股权,在此股权结构中刘强东并非绝对控制权。
然而,京东设立的AB股的双重股权制度,致使刘强东拥有绝对控制权。根据资料显示,刘强东持有的为B类,即每1股拥有20票投票权,其他投资人为A类,每1股拥有1票投票权。按此计算,刘强东则拥有80%投票权,即可以决定公司所有决策。
对比同业,这种双重股权制度在中国互联网企业中表现的尤为明显。比如,百度李彦宏,15.9%股权有53.5%投票权,与马东敏合计控制68.17%投票权;新浪微博,新浪公司持有59.8%股权及81.7%投票权;而马云持股6.4%,与管理层合计表决权有63%。
由于这种结构有利于成长性企业直接利用股权融资,同时又能避免股权过度稀释,造成创始团队丧失公司话语权,保障企业能够稳定发展。因此,该股权架构再次被市场认可。
今年4月30日,港交所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同时,证监会也表示,在下一步修改公司法的工作中,将加强研究论证关于修改公司法中“同股同权”“一股一表决权”等规定。
那么,在此股权架构下,一旦企业掌门人出现个人法律或道德风险,是否会给企业带来严重影响?对此,董登新认为,该股权架构一定程度上依附于管理团队,所以风险在于管理团队是否规范。在董登新看来,阿里巴巴经过严格筛选、晋级和退出机制,已经形成了一个战略团队,而非依赖于某一个自然人。即便马云不在,该团队仍可正常运作。相比而言,京东缺乏庞大的强势团队,如果公众公司的命运与某个自然人形成依附关系,则公司风险是很大。
董登新尖锐指出:“所以,只要管理团队足够强大,在双股权架构下则是相对安全。”董登新表示,双重股权制度没有问题,好的管理团队是可持续的,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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