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运同盟的问题,我想正如我曾说过的那样,通过组建这一同盟,将使我们能够提供更好的内容服务,以使我们获得更多的受众群体。一方面我们能够分担部分内容成本,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携手推动奥林匹克运动。我想奥林匹克运动在中国不仅仅是有关于体育运动。我的意思是,这不仅仅有关于广告的商业收益。更为重要的是,这是一次国家性的盛会,每个人都将参与这一盛会,因此我们也想成为其中的一份子。作为中国极具有影响力的因特网媒体公司,我们想成为奥运的一部分,为推动奥运的发展贡献力量。我想我们可以做更多有效的事情,而不是在内容资源上竞争,不顾及我们用户和自身的利益,花费巨额的成本进行竞争。
我认为,这仅仅是同盟的开始,同盟成员当然有可能携手,提供更具有竞争力和辅助性的产品与服务,来获取到最广泛的受众的注目。正如你所看到的中国同其它国家的在线广告收入趋势一样,在广告战役中,人们总是希望完全利用新产品和新形式,特别是交互式的服务与产品。每个公司在向广告客户提供最优质服务的同时,总会存在自己的缺点与优势。通过组建奥运同盟,就会向广告客户提供更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使广告能够延伸到广告客户想要提供到的受众群体当中。
我想这是非常振奋人心的。当然,还有许多的细节等待我们进一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