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S总裁徐伟峰:版权问题将成视频业一颗地雷

2018-09-03 05:48:00王振洲

奥运视频画面不允许插播品牌广告

主持人:我们看到PPS率先拿到了央视奥运网络直播的授权。你们是何时开始与央视接洽的?

徐伟峰:奥运对央视以及视频行业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因此,从来没有奥运的视频在互联网上完整的播出过。在之前的两届奥运会中,最多只是处理奥运的新闻,或者发布部分视频,但这次不一样,是要通过互联网传播奥运。

我们其实在2007年底已经开始与央视的接洽,在此之前,我们也有视频上的合作。

但在真正的接洽和沟通讨论的过程中,还是遇到了很多困难。因为我们也没有经验,也没做过直播过如此大型的赛事,所以包括视频的呈现方式、技术等细节问题,都花费了很多时间去探讨。直到今年5月中的时候才大致敲定,5月末最后签约。

主持人:我们看到,其他的视频网站也获得了央视的授权。那么,央视选择的标准是什么?

徐伟峰:央视网有一个最大的任务,就是最大范围的转播奥运会。所以,(视频网站或网络电视)你是不是有影响力,这是央视的首要选择。

其次就是你的品牌形象。首先,奥运对中国是很重要的,所以央视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不会选择品牌形象有问题,或者之前出现过问题的网站或平台。

第三个就是技术力量,对我们来说技术力量是最容易被验证的。因为我们2006年就开始做世界杯的直播,基本上世界杯是仅次于奥运的赛事,不管是在技术上、防盗版方面,我们的技术都比较成熟。

主持人:你们之前说过一些大的体育赛事的直播,这次央视的授权与其他授权,有什么不同吗?是否可以将视频用于商业用途?

徐伟峰:与之前的一些授权是有区别的。奥运视频直播或者点播,首先需要的是用户良好的体验,不希望视频与某个品牌发生直接的强烈联系。我举一个例子,央视不允许奥运视频的画面中出现任何品牌的Logo或者是文字,这个非常明确的。所以在直播的时候,我们需要进行技术处理。

主持人:那意味着,奥运的视频直播中不允许放广告?

徐伟峰:广告可以放。他的规定是这样的,不准许你在比赛的中间,比如,足球赛正在进行,现在刚好有一个精彩镜头,央视不希望你打断这个镜头,不希望在这里插播广告。但是在一些中场时间,你是可以这么做的。另外,在视频播放前的缓冲期间,也是可以放置广告的。

主持人:您之前在接受采访时曾提及,要拿下央视奥运的视频直播或转播、点播权,至少要准备3500万人民币。花这么多钱去争夺这个机遇,到底能够给视频企业带来哪些价值?

徐伟峰:我想价值有几个方面。第一是用户价值,我们知道的用户想要看奥运的直播,我们拿到直播授权,是为他们服务。为用户服务,是互联网颠扑不破的真理。用户上来了,访问量也就提升了。

其次,对广告主而言,在奥运视频中插播广告,其价值与在一个娱乐节目投放广告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因为奥运品牌有一定的高度,这样视频中播放广告,其传播效果更好。我们能够获得的广告收益会更好。

第三,奥运视频的直播,对我们平台而言,是一个提升品牌价值的好机会。通过这个机会,可以让更多的广告主认识到视频广告的价值。我们直播奥运赛事,也是换一个方式宣传自己。

主持人:其实是多方受益。

徐伟峰:此外,奥运商机还可以提升公司的战斗力。毕竟这是非常重大的事情,公司为了这个事情投入非常大的资源,资源如何有效的利用,资金上如何投入,技术上如何保证,如何让广告主加深认识,这都需要强有力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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