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阳:打击盗版才能让网络视频发展壮大

2018-07-11 08:42:34王振洲

  张朝阳:中国的视频互联网最早是学YouTube的模式,但这种模式不会成为互联网视频的主流,特别在中国。互联网视频时代,网络电视电影还是主流。

  即使在美国,YouTube也做了调整,包括对vblog(视频博客)有更严格的限制,上传视频时间不允许超过10分钟。

  《21世纪》:广告模式能支付网络视频成本吗?是不是需要更多创新的商业模式才能杜绝盗版?

  张朝阳:广告模式是可以支撑的,就像电视广告可以支撑电视台一样。收费模式也可以探讨,最后可能是一个组合,80%是广告模式,20%是收费模式。

  比如优朋普乐、激动网,主要走收费模式,通过电信网络收费。搜狐是广告模式为主,收费模式为辅。比如一部新片,院线刚上线的时候,我们与院线签约,院线与搜狐同时上,但通过搜狐看也是收费的,收入分成。电影院几十元,家里看几元。这样就不会影响他的票房,并获得更多收入。一个月后,院线不上了,用户可以家里免费看,但得接受广告。

  《21世纪》:有没有其他收入模式,比如与版权方进行广告收入分成?

  张朝阳:分成现在太早了,目前互联网视频的广告规模太小,我觉得分成是一种虚假承诺,版权方最终拿不到钱。未来广告规模十分强大的时候,分成模式对版权方是可行、有利的。

  《21世纪》:什么规模才可行?

  张朝阳:就像现在的互联网广告,搜狐一年达到了几十亿,并且有可预见性。那时候才可以预测每部影视剧可以获得多少广告,分成才是合适的。

  《21世纪》:网络视频能模仿苹果的App Store模式吗?与版权方按点击次数分成?

  张朝阳:不可能!

  《21世纪》:为什么不可能?

  张朝阳:因为视频是一个内容含量很高的媒体作品,这个领域,电视台的广告模式都已经很成型了。未来,这种按点击分成的模式可不可能会成功,这得由市场决定的,版权方觉得这样也能获得收益,这个细节的探讨交给市场,可能两年以后可以讨论。现在的问题,是被电视台广泛证明了的广告模式复制。现在一集都已经到一万多元了,版权方为什么要承担不可预知的风险?

  就是广告模式,也还有探索阶段,还需要很多创新。前置多少秒广告,中间插播多少秒,是否必须点一下才能越过,页面周边广告如何设置,广告如何与网民互动,这些都还在探索。

  活不能做得太花,太花都是骗人的。

延伸阅读:
    搜狐生存术:沙漠里寻找“媒体平台”新绿洲
    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张朝阳:对立的“存在”

相关文章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