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说doctype不是为浏览器写的,这样说大多数情况下没有问题。在有一种情况下,你使用的doctype会影响到浏览器,相信在座诸位也都知道。但在这种情况下,Doctype并非真正用得其所,而只是为了达到某种特殊的目的才使用doctype。当初微软在引入CSS的时候,走在了标准的前头,他们率先在浏览器中支持CSS,也推出了自己的盒模型——后来标准发布了,但标准中使用了不一样的盒模型。他们怎么办?他们想支持标准,但也想向后兼容自己过去推出的编码方式。他们怎么知道网页作者想使用标准,还是想使用他们过去的方式?
于是,他们想出了一个非常巧妙的主意。那就是利用doctype,利用有效的doctype来触发标准模式,而不是兼容模型(quiks mode)。这个主意非常巧妙。我们今天也都是这样在做,在我们向文档中加入doctype时,就相当于声明了“我想使用标准模式”,但这并不是发明doctype的本意。这只是为了达到特殊的目的在利用doctype。
下面我出一道有奖抢答题,听好:“一分钟后开始,如果你手快的话,第一个在文档前面写完doctype html,然后我用Internet Explorer打开你的文档,会触发它的标准模式,还是会触发它的兼容模式?”
答案是,这是在Internet Explorer中触发标准模式的最少字符数目。我认为这也说明了HTML5规范的本质:它不追求理论上的完美。HTML5所体现的不是“噢,给作者一个简短好记的doctype不好吗?”,没错,简短好记是很好,但如果这个好记的doctype无法适应现有的浏览器,还不如把它忘了更好。因此,这个平衡把握得非常好,不仅理论上看是个好主意——简短好记的doctype,而且实践中同样也是个好主意——仍然可以触发标准模式。应该说,Doctype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还有一个例子,同样可以说明规范是如何省略不必要的复杂性,避免不必要的复杂性的。如果前面的文档使用的是HTML 4.01,假设我要指定文档的字符编码。理想的方式,是通过服务器在头部信息中发送字符编码,不过也可以在文档这个级别上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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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同样,我也不会把这行代码背下来。我还想省下自己的脑细胞去记点别的更有价值的东西呢。不过,如果我想指定文档使用UTF-8编码,只能添加这行代码。这是在HTML 4.01中需要这样做。要是你在XHTML 1.0指定同样的编码,就得多敲一下键盘,因为你还得声明meta元素位于一个开始的XML标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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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