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5设计原理(推荐收藏)

2020-04-21 07:18:14易采站长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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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deo src=”movie.mp4″>
<!– 后备内容 –>
</video>

那么,在后备内容里面放些什么东西呢?好,你可以放Flash影片。这样,HTML5的视频与Flash的视频就可以协同起来了。你不用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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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deo src=”movie.mp4″>
<object data=”movie.swf”>
<!– 后备内容 –>
</object>
</video>

当然,你的代码实际上并没有这么简单。因为这里我使用了H264,部分浏览器支持这种视频格式。但有的浏览器不支持。
对不起,请不要跟我谈视频格式,我一听就心烦。不是因为技术。技术倒无所谓,关键是会牵扯到一大堆专利还有律师、知识产权等等,这些都是Web的天敌,对我建网站一点好处都没有。
可你实际上要做的,仅仅就是把后备内容放在那而已,后备内容可以包含多种视频格式。如果愿意的话,可以使用source元素而非src属性来指定不同的视频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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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deo>
<source src=”movie.mp4″>
<source src=”movie.ogv”>
<object data=”movie.swf”>
<a href=”movie.mp4″>download</a>
</object>
</video>

上面的代码中包含了4个不同的层次。
1、如果浏览器支持video元素,也支持H264,没什么好说的,用第一个视频。
2、如果浏览器支持video元素,支持Ogg,那么用第二个视频。
3、如果浏览器不支持video元素,那么就要试试Flash影片了。
4、如果浏览器不支持video元素,也不支持Flash,我还给出了下载链接。

不错,一开始就能考虑这么周到很难得啊。有了这几个层次,已经够完善了。

总之,我是建议你各种技术要兼顾,无论是HTML5,还是Flash,一个也不能少。如果只使用video元素提供视频,难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个人认为。而如果只提供Flash影片,情况也好不到哪去,性质是一样的。所以还是应该两者兼顾。

为什么要兼顾这两种技术呢?假设你需要面向某些不支持Flash的手持设备——只是举个例子——提供视频,你当然希望手持设备的用户能够看到视频了,不是吗?

至于为什么要使用不同的格式,为什么Flash视频和音频如此成功,我想可以归结为另一个设计原理,即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

网络价值同网络用户数量的平方成正比。

梅特卡夫的这个定律虽然是针对电话网提出来的,但在很多领域里也是适用的。使用网络的用户越多,网络的价值也就越大。人人都上Facebook,还不是因为人人都上Facebook嘛。虽然Facebook真正的价值不在于此,但只有人人都上才会让它的变得如此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