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灰度浓淡"透镜效果
透明度
应用该透镜时,就像透过有色玻璃看物体一样。在比率增量框中可以调节有色透镜的透明度,取值范围为 0% 至 100% 。在颜色列选栏中可以选择透镜颜色。

应用"透明度"透镜效果
线框
应用该透镜可以用来显示对象的轮廓,并可为轮廓指定填充色。在"轮廓"列选栏中可以设置轮廓线的颜色;在"填充"列选栏中可以设置是否填充及其颜色。


透镜泊坞窗口
(3)在“透镜”泊坞窗预览框下面的透镜类型列选栏中,选择想要应用的透镜效果。
(4)设置在列选栏下面出现的选定透镜类型的参数选项(不同的透镜类型的参数选项不同)。
(5)单击“应用”按钮,即可将选定的透镜效果应用于对象中。

添加透镜效果
注意: 透镜只能应用于封闭路径及艺术字对象,而不能应用于开放路径、位图或段落文本对象;也不能应用于已经建立了动态链接效果的对象 ( 如立体化、轮廓图等效果的对象 ) 。
二、设置透镜效果的参数
虽然每一个类型的透镜所需要设置的参数选项都不尽相同,但“冻结”、“视点”和“移除表面”这三个参数却是所有类型的透镜都必须设置的公共参数。
冻结
选择了该参数的复选框后,可以将应用透镜效果对象下面的其他对象所产生的效果添加成透镜效果的一部分,不会因为透镜或者对象的移动而改变该透镜效果。

是否选定“冻结”参数的不同效果
视点
该参数的作用是在不移动透镜的情况下,只弹出透镜下面的对象的一部分。
(1)当选中该选项的复选框时,其右边会出现一个 Edit (编辑)按钮,单击此按钮,则在对象的中心会出现一个“×”标记,此标记代表透镜所观察到对象的中心,拖动该标记到新的位置或在透镜泊坞窗中输入该标记的坐标位置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