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看到有人在回复“如何把文件从A处移动到B处”的时候,给出的建议往往是:先用copy命令复制文件,然后用del和rd删除文件和文件夹。回复者根本没有想到,他给出的操作流程太繁琐了,他根本没有意识到,系统已经提供了直接移动文件的命令move!
move的使用非常简单,基本格式为 move A B。在这里,A表示你想要执行移动操作的文件或文件夹,B表示A被移动后保存的位置,而A可以使用相对路径,也可以使用绝对路径,甚至可以使用通配符,但是,在move执行移动文件的功能的时候,B只能是目录路径,而不能是文件路径——很难想象,你要把a.txt文件移动到b.txt文件里去,操作系统会做何感想。比如:move a.txt d:test,表示把当前目录下的a.txt移动到d:test目录下;move c:test.txt d:,表示把C盘根目录下的test.txt文件移动到D盘根目录下;move c:*.txt d:表示把C盘根目录下的文本文件移动到D盘根目录下。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move不能跨分区移动文件夹。感谢zqz0012005的提醒。
上面已经说过,如果你想把a.txt移动到b.txt文件里去,操作系统肯定会很不高兴。
如果你确实要这么干呢?
move a.txt b.txt!
你会发现,对于你的胡缠蛮搞,操作系统也没拦着你,它很顺从地执行了你的命令,但是,结果并没有像你所期望的那样,把a.txt放进b.txt里面去,而是把a.txt改名为b.txt了。
原来,在 move A B 这样的命令中,move具备移动文件(夹)的基本功能,还兼有重命名文件(夹)的功效,具体起什么作用,视情况决定:
1、如果A、B同为文件夹名,则把A移动到B目录下;
2、如果A为文件名,
① B为文件夹名的时候,将把A移动到B目录下;
② B为文件名的时候,将把A重命名为B;如果B所在的位置为另一目录,则表示在把A移动到B所在的目录下的同时,重命名为B。
一旦你明白了move的这些用法,重命名文件的时候,你将会很容易在ren和move之间做取舍:如果只是单纯地重命名文件,则ren和move任选其一即可,只是move的写法显得有点怪异而已;如果在要移动文件之后,还要重命名文件,选择 move c:test.txt d:abc1.txt 的写法将一步到位,而先 move c:test.txt d:abc 之后,再ren d:abctest.txt 1.txt 的写法将显得繁琐,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先copy,再del/rd,最后再ren,这是追求代码至精至简的人士所不能容忍的铺张浪费行为。
有时候,move的过程并不会一帆风顺,比较常见的情形是:目的地有重名文件存在,系统找不到指定的文件。
先说重名文件的情况。
如果有重名文件出现,move不会成功,它会很体贴地询问你:改写××吗?(Yes/No/All):其中,××表示目的地的重名文件。如果选择Yes,将覆盖重名文件;如果选择No,则放弃move操作;如果选择All,则在批量move的时候,如果存在同名文件,将不再询问是否覆盖,而是直接覆盖掉重名文件。
move的使用非常简单,基本格式为 move A B。在这里,A表示你想要执行移动操作的文件或文件夹,B表示A被移动后保存的位置,而A可以使用相对路径,也可以使用绝对路径,甚至可以使用通配符,但是,在move执行移动文件的功能的时候,B只能是目录路径,而不能是文件路径——很难想象,你要把a.txt文件移动到b.txt文件里去,操作系统会做何感想。比如:move a.txt d:test,表示把当前目录下的a.txt移动到d:test目录下;move c:test.txt d:,表示把C盘根目录下的test.txt文件移动到D盘根目录下;move c:*.txt d:表示把C盘根目录下的文本文件移动到D盘根目录下。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move不能跨分区移动文件夹。感谢zqz0012005的提醒。
上面已经说过,如果你想把a.txt移动到b.txt文件里去,操作系统肯定会很不高兴。
如果你确实要这么干呢?
move a.txt b.txt!
你会发现,对于你的胡缠蛮搞,操作系统也没拦着你,它很顺从地执行了你的命令,但是,结果并没有像你所期望的那样,把a.txt放进b.txt里面去,而是把a.txt改名为b.txt了。
原来,在 move A B 这样的命令中,move具备移动文件(夹)的基本功能,还兼有重命名文件(夹)的功效,具体起什么作用,视情况决定:
1、如果A、B同为文件夹名,则把A移动到B目录下;
2、如果A为文件名,
① B为文件夹名的时候,将把A移动到B目录下;
② B为文件名的时候,将把A重命名为B;如果B所在的位置为另一目录,则表示在把A移动到B所在的目录下的同时,重命名为B。
一旦你明白了move的这些用法,重命名文件的时候,你将会很容易在ren和move之间做取舍:如果只是单纯地重命名文件,则ren和move任选其一即可,只是move的写法显得有点怪异而已;如果在要移动文件之后,还要重命名文件,选择 move c:test.txt d:abc1.txt 的写法将一步到位,而先 move c:test.txt d:abc 之后,再ren d:abctest.txt 1.txt 的写法将显得繁琐,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先copy,再del/rd,最后再ren,这是追求代码至精至简的人士所不能容忍的铺张浪费行为。
有时候,move的过程并不会一帆风顺,比较常见的情形是:目的地有重名文件存在,系统找不到指定的文件。
先说重名文件的情况。
如果有重名文件出现,move不会成功,它会很体贴地询问你:改写××吗?(Yes/No/All):其中,××表示目的地的重名文件。如果选择Yes,将覆盖重名文件;如果选择No,则放弃move操作;如果选择All,则在批量move的时候,如果存在同名文件,将不再询问是否覆盖,而是直接覆盖掉重名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