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天猫平台今天发布了修订《禁止食用产品抽样检验规范》和《禁止食用产品技术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有效加强对天猫可食用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可食用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将修订《天猫可食用品违禁抽样检验规范》和《可食用品违禁技术规范》。规则变更将于2022年8月1日公布,并将于2022年8月8日生效。

公告显示,《违禁食用产品抽检行为规范》变更后,检验依据增加:饮料中γ-丁内酯及其相关物质的测定BJS 201803年钠的测定BJS 201911、品中二甲双胍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测定BJS 201901、品中5种α-受体阻断药物的测定BJS 201808年,大黄酚和橙黄决明质的测定(BJS 201916年A、番泻苷B和大黄素甲醚的测定(BJS 201917)对乙酰氨基酚等59种化合物的测定,材料、茶叶及相关产品BJS 201713。
第一次违规,店铺处罚扣12分(节点违约金2万元),抽样检查罚款2万元,商品处罚删除;第二次以上违规,店铺处罚退出店铺,没收押金,商品处罚删除。

《Q/Ali 00465-2022年禁止食用产品添加技术规范后,普通食品包括国内进口预包装普通食品,但不包括国家严格监督管理的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农产品是指来自农业的初级产品,即从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食用农产品是指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