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被告环宇蓝海科技有限公司和陈亮自判决生效

2022-06-27 18:15:44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浙0108民初1768号。此外,记者了解到,原告杭州由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由莱公司)还收到了被告南京小鲸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民事判决书(2020)浙0108民初5483号。在上述两起案件中,法院裁定环宇蓝海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小鲸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前)Smoothskin慕金脱毛的法定代表人陈亮(现在Tripollar初普美容仪器代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其网络侵权道歉。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包括:1。命令环宇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淘宝平台上的侵权视频链接;2。命令环宇公司和陈梁在天猫国际SMOOTHSKIN微信公众号海外旗舰店Smoothskin慕金净毛美容仪、被告公司网站、被告新浪微博公开声明向莱公司道歉,消除影响。

经审理,法院认为,在本案中,莱公司和环宇公司的经营产品包括脱毛仪,在业务范围和客户群体上形成竞争关系。环宇公司和陈亮声称,在没有足够依据的情况下,莱公司使用的蓝宝石是假的,并以更随意的方式将莱公司与环宇公司的产品进行比较,贬低莱公司的产品,突出自己的产品。环宇公司和陈亮的行为属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贬低了莱公司的产品质量,损害了莱公司的商业声誉和商品声誉。同时,客观上达到了引导消费者选择环宇公司产品的效果,主观上存在恶意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环宇公司和陈亮的行为构成了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声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最后,法院裁定被告环宇蓝海科技有限公司和陈亮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淘宝店铺SMOOTHSKIN海外旗舰店连续5天发表声明,消除原告杭州莱科技有限公司的影响。

目前,被告方环宇公司也遵循法院的判决,就莱科技网络侵权发表了道歉声明,我们声称没有足够的依据,他说Ulike脱毛仪使用的蓝宝石是假的,以更随意的方式使用Ulike对比脱毛仪和慕金脱毛仪Ulike商业声誉、商品声誉、主观恶意为自己谋取异常利益,其行为构成商业诽谤,并表示向Ulike脱毛仪品牌方道歉,确保不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坏Ulike商业声誉,商品声誉。

上图显示了相关企业的道歉声明

根据公开信息,莱公司是家用蓝宝石脱毛仪的知名品牌Ulike其主要产品家用蓝宝石脱毛仪以其核心技术和使用方便的优势受到市场的青睐,但近年来也受到了竞争对手的多次诽谤。在这方面Ulike公开表示,公司将致力于维护良性商业竞争环境,坚决抵制恶意商业诽谤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消费者及其合法权益,一如既往地为消费者提供先进、安全、舒适、方便的优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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